被疑偷手机少年服毒自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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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1:50 重庆晚报 | |||||||||
3月5日深夜,在河南卢氏县,少年郑佳辉留下四封遗书后服毒自杀。 郑佳辉自杀前的3月3日下午,一土特产商店老板娘怀疑其偷了她的手机,郑佳辉先后被带到了卢氏县公安局110特巡警大队和城关派出所。直到3月4日凌晨,郑佳辉承认对手机丢失“负有责任”并在派出所写下欠条后,才被放回。被放回后因拿不出手机和欠款,又遭土特产商店老板娘等人的殴打。3月5日夜,服毒;6日凌晨,死在医院。
对此,郑佳辉的父亲郑兆颜提出了一系列疑问:孩子报案称有人打他,“110”为何没把打人的土特产商店老板娘带走,却把孩子直接带到了110特巡警大队,并把是否有人打孩子的问题转化成了孩子是否偷手机的问题?郑佳辉是个未成年人,警方审讯他时为何不通知监护人到场?如果无法证明孩子偷了手机,那么土特产商店老板逼着孩子打欠条,这是一种什么行为?这种行为发生在派出所,派出所何以不出面制止?郑兆颜认为,种种迹象表明:儿子郑佳辉没偷手机,他服毒自杀是被卢氏县的公安人员和土特产商店的老板逼的,完全是为了自证清白。 而卢氏县警方却称他们没有对郑佳辉刑讯逼供,他们只是依法对孩子进行了讯问。 据河南商报 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