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公司可中止履行合同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10:2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读者刘先生:我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不菲的精密机床闲置。去年11月份,我公司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机床作价1100万元转让给对方。我公司于今年4月1日前交货,对方在交货10天内付清款项。

  可在今年1月份,我公司发现对方经营状况恶化,我公司交货后难以收回货款,于是我公司通知对方中止交货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对方予以拒绝,并要求我公司履行合同,否
则要追究我公司的违约责任。请问我公司能否中止履行合同?

  仲裁专家回复: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刘先生的公司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难以支付货款,是可以依法中止履行合同的。

  长沙仲裁委员会 蒋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