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六项举措推进预防维权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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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08:44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潘安林) 湖北省检察机关结合检察职能,通过六项举措,建立“预防+维权”机制,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涌现出6个全国、33个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名全国、16名省级创建活动先进个人。这是记者在湖北省检察院近日召开的该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的。 2003年至2005年,湖北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886人,起诉未成
——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全省目前有195名检察干警被聘任为中小学校法律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 ——检察建议促进建章立制。2005年,该省各级检察机关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共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20份。 ——通过法制宣传营造氛围。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络,通过送法进校进村、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完善制度保障维权。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制度”、“回访帮教制度”等工作制度和措施,从机制上保障了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监督确保维权。一方面严格履行检察职能,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另一方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注意把维权工作贯穿始终,在检察环节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从而有效地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协调联动推动维权。与公安、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多次对学校周边环境和文化市场进行清理整治,净化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