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警方7个月打掉恶势力团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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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09:04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毕继红 通讯员 代韧飞) 连砸两家烧烤店、看见“不顺眼”的人就大打出手、吃完饭就找茬挑起事端吃“霸王餐”……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民警历时7个月工作,于近日将这一恶势力团伙打掉。 刀砍顾客 砸烧烤店
2005年7月6日晚,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警大队责任四中队接到报案称,在朝阳区自由大路派出所管内某宿舍楼下烧烤店内有一伙人酒后闹事。责任四中队与自由大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经过对被害人、烧烤店店主和周围群众调查走访后了解到,一名绰号“老四”的男子酒后闹事大骂顾客赵某,不听店主劝解还找来一伙人砸烧烤店,这些人拿着刀、凳子、啤酒瓶等闯入店内,对赵某等人大打出手,还将赵某砍伤,直到听到有警车赶来,他们才乘出租车逃走。 为白吃白喝无端挑事 侦查员随后查出“老四”姓汪,男,住朝阳区桂林路派出所管内,2004年前因打仗和寻衅滋事先后被劳动教养3次。民警还了解到,汪某经常在某农贸市场卖菜,常与一些人聚到一起喝酒闹事,对看不顺眼的人或“惹”到他们的人不问青红皂白就大打出手。 他们在饭店吃饭时,经常以各种理由挑起事端,以达到白吃白喝的目的。有时甚至敲诈勒索,已初步形成了一股恶势力,危害到附近老百姓的生活和社会安定。 不给发票就砸烧烤摊 经两个多月侦查,专案组初步确定2005年7月6日当晚参与寻衅滋事的主要成员,其中包括汪某的二哥及白某等人,但因这些人多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教人员,居无定所,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警方调查之际,2005年12月末,汪某和史某等人在长久路派出所管内一烧烤摊上吃烤串时,以摊主不给发票为由拒不付账,又把烧烤摊给砸了,还以史某受伤为由索要医药费。 奋战7个月嫌犯均落网 今年1月23日,专案组得知汪氏兄弟准备回家过“小年”,当晚将汪氏兄弟抓获。二人供述了2005年7月6日晚在烧烤店将赵某打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的经过,同时还交代了稽某、苗某、白某等其他团伙成员的情况。 专案组全面出击,分别于今年1月24日、25日将逃跑半年之久的稽某、苗某、白某抓获。目前汪某等人已被批捕。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