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方杆倒塌伤人 所有者被判赔近22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0:03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杭州3月26日电(林枚、朱立毅)行人被突然倒塌的水泥方杆砸伤,该找谁来承担责任?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近日就判决了这样一起官司,水泥方杆的所有者、县广播电视台被判赔偿受害人近22万元。去年2月2日,德清县居民李伟荣在回家途中,途经自家北面的鱼塘东南角时,被突然断裂倒塌的一根广播线网水泥方杆砸倒,经查,这根水泥方杆为县广播电视台所有。经手术治疗后,李伟荣被诊断为腰椎爆裂性骨折引起椎管狭窄,经鉴定构成五级伤残。不久,李伟荣便将县广播电视台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