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为上网 男孩卖家电报假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0:39 新文化报

  本报延吉讯(记者 杨威) 为了弄钱上网,14岁男孩竟把家里的电视、VCD机以及液化气罐卖掉。害怕父母责罚竟报假案称家里被抢,警察8小时破获“此案”。

  22日12时30分许,一女子领着14岁的儿子张强(化名)前来延吉市公安局依兰派出所,称家中遭到抢劫。张强告诉民警,16日放学后,他在回家的路上,被两个大概十五六岁的男孩打了一顿并尾随到他家,将电视搬走,他当时没敢声张。第二天,那两个男孩又来搬
走了VCD机和液化气罐。

  派出所对此案非常重视,全体民警投入调查。经走访,按照张强描述的嫌犯的特征,警方很快找到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警方讯问时,这个男孩坚称没干此事。

  民警走访张强家附近的游戏厅和网吧得知,张几乎天天到这里玩。可张强的父母称,他们从不给孩子钱。警方认为张强可能在撒谎。

  第二次面对警察,张强说了实话。他说爱上网玩游戏,可是父母不给钱,就在16日那天,趁父母不在家,和朋友把家里的电视、VCD机和液化气罐都搬出去卖掉。他怕父母责罚就说被抢劫了。

  警方8个小时走访调查,没想到竟得出这样结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报假案将被处以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由于张强未满14周岁,警方对其教育后放回。(新闻编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