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生见习计入工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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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0: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成都电 成都市近日作出规定: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被见习单位正式聘用或录用,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并办理社保。成都市2006年起正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成都市有关部门规定:大学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同时,大学毕业
从2005年10月开始,成都市就开始实行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找到工作先见习的做法。在见习期间,由财政补贴见习毕业生成都市最低生活标准的30%(每人每月),单位每培训一人,财政补贴50元至80元(每人每月),并为见习毕业生买了意外保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