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中柬发表建交的联合公报(1958年7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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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2:40 新华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为了实现双方关于建立外交关系和互换外交使节的共同愿望,决定互派大使并且互设大使馆。 柬埔寨王国首相 诺罗敦·西哈努克亲王殿下:
我荣幸地接到殿下关于贵国内阁会议于1958年7月17日决定在法律上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通知,对于贵国政府这一友好的决定,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表示热诚的欢迎。中国政府并且完全同意贵国政府关于我们两国之间建立大使级的正常外交关系的建议。我深信,自从亚非会议以来不断得到新的发展的我们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将由于这一重大步骤而得到进一步地巩固,并从而有利于促进亚非国家的友好合作和维护世界和平的共同事业。 我谨以毛泽东主席、中国人民和我个人的名义,热烈地祝贺诺罗敦·苏拉马里特国王和王后陛下健康和长寿,祝柬埔寨人民的幸福和柬埔寨王国的繁荣。 亲王殿下,请接受我对你的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良好的祝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签署) 一九五八年七月十九日于北京 外交部: 转报西哈努克首相今日10时面交叶团长的信如下: 1958年7月18日,金边 致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总理周恩来阁下 总理先生:柬埔寨王国政府于1958年7月17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在法律上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我以首相的身份荣幸地和很高兴地请你将王国这法律承认转告你的政府。我并以柬埔寨国王陛下、柬埔寨人民和我个人的名义热烈地祝毛泽东主席先生阁下健康和长寿,祝中国人民幸福和中国友邦的繁荣。 怀着诚挚和友好的回忆,我请你,总理先生,接受我最崇高的敬意。 签字:诺罗敦·西哈努克 附件 柬埔寨王国政府荣幸地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议建立它们两国之间的大使级的正常外交关系。金边,1958年7月18日 首相诺罗敦·西哈努克签字 在附件后面有代理外交部长毛茜的签字。余续报。 驻金边经济代表团 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