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院长吴树坚作工作报告:近万"两抢"罪犯去年被判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周乐瑞、余颖、许琛、陈晓璇报道:去年,广州市中院依法决定减、免困难群众诉讼费近66万元。昨天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树坚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作报告时,公布了这一数字。 报告中说,去年,广州中院着力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力度。对于涉及工人工资、损害赔偿、拆迁补偿、公房和侨房租赁等案件,保证及时审理和执行。对于一些交纳诉
为了更好地保护群众利益,广州中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制定了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坚决惩处抗拒法院执行的犯罪行。据此,中院成功执行了广州首宗进入诉讼程序的烂尾楼———金建大厦系列案,并在此基础上执行了一大批类似案件。去年全年,广州两级法院共执行完毕“烂尾地块”拆迁补偿款、工程款案件429件,为亿安广场、龙田地段、龙津中路等地块的888户拆迁户发放了拆迁补偿费1.47亿元,兑现工程款2100万元。 为了提高执行效果,广州中院还加强了与协助执行单位的沟通协调,开辟了工商等单位协助执行的“绿色通道”,执行人员通过互联网可查询被执行人的相关资料。 此外,该院还积极参与“剑兰”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两抢”犯罪。去年全年,该院审结抢劫、抢夺案件723件,判处1269人,基层法院在其指导下审结抢劫、抢夺案件6350件,判处8159人,狠狠打击了犯罪活动。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