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4月1日起实施检察长预约接待来访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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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5:5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天津3月27日消息(记者刘志刚 )为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方便来访群众及时、有效地反映重大、疑难涉检信访问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检察长接待日预约接待来访人制度。 按新规定,来访人员须在每月检察长接待日的前五个工作日到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室
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在天津已经实行多年,采取预约方式将有利于使重大、疑难涉检信访问题能够尽快反映给检察长,及时加以解决,也有效避免了检察长重复接待同一信访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来访人。 同时,该《制度》还对检察长接待案件的范围、接访案件的办理以及将办理结果答复被接访人等情况作出了详细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