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天津4月1日起实施检察长预约接待来访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5:5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天津3月27日消息(记者刘志刚 )为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方便来访群众及时、有效地反映重大、疑难涉检信访问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工作制度》,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检察长接待日预约接待来访人制度。

  按新规定,来访人员须在每月检察长接待日的前五个工作日到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室
进行预约登记,填写《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预约登记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交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对预约登记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接访对象,于接待日前通知预约来访人。《制度》还规定,检察长接待过的同一信访问题,不再安排预约重复接待;正在检察机关办理程序中的案件,一般不安排检察长预约接待。

  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在天津已经实行多年,采取预约方式将有利于使重大、疑难涉检信访问题能够尽快反映给检察长,及时加以解决,也有效避免了检察长重复接待同一信访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来访人。

  同时,该《制度》还对检察长接待案件的范围、接访案件的办理以及将办理结果答复被接访人等情况作出了详细规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