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大使馆CEO告工商局未获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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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6:5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刘艳新)市工商局日前公布的北京2005年十大消费侵权案例中,月球土地销售经营项目被列为第6名。在此排名公布后不久,北京月球大使馆CEO李捷来到海淀法院,以公司名义起诉市工商局,要求其撤销将公司销售月球土地列入北京2005年度十大典型消费侵权案例并对外公布的违法行政行为,同时向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元。今天上午记者获悉,由于法院认为其所诉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
李捷在起诉书中认为,购买月球土地不是消费行为,而是长期的投资行为。同时,李捷还表示,在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前,他们已办理了退款,没有侵害投资者的权利。而工商局把公司的经营项目列入十大消费侵权案例,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司的名誉权。 实习编辑:刘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