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消减赤字有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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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0:0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康云)凡县(市)地方级税收增长、产粮大县、撤并乡镇、消减财政赤字、化解债务、设区市增加县级财力性补助的市县,将获得省财政的补助奖励。 省政府日前印发省财政对县市财政的“六挂六奖”补助办法,省对县(市)设立奖励补助,补助标准与税收增长挂钩、与粮食产量挂钩、与简政减员挂钩、与消减赤字挂钩、与化解债务挂钩、与市对县补助挂钩。
按照这一办法,在税收增长奖励上,我省将一般和非一般转移支付县(市)予以区别,一般转移支付县(市)奖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非一般转移支付县(市)奖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消减赤字奖励上,奖励额为当年消赤的50%,但县(市)不得出现新增挂账支出,消赤奖励也必须继续用于消化赤字。对消赤后又新增赤字的,则相应扣减以前年度消赤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