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陈凯歌:告了胡戈没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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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0:4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在这春暖花开的日子里,一年一度的普利策新闻奖又快开评了,想起普利策的一句话:“在一件事情的真相被弄清之前,决不放过它。” 对陈凯歌的“馒头”官司,人们快要忘掉了,媒体没有了连续报道,他到底告胡戈了没有?整个事件犹如连续剧,却突然中间断了尾巴,观众的胃口被吊得高高的,当事者却悄无声息地不玩了。
陈凯歌想玩就玩,想不玩就不玩。我们的新闻界也似乎很慈善,缺乏追问结果的难缠,当事者想结束了就让他结束,以和为贵,可大众呢?由于离新闻人物天高地远,由于信息来源匮乏,在一个有头无尾的事件里,根本无法作出合理的判断,陈凯歌说胡戈无耻,到底是无耻了吗?法律专家也言之凿凿说胡戈侵权,到底这算不算侵权呢?没有答案。 缺乏追问结果的精神,对“馒头案”仅是其中事例之一,对我们当下的社会而言,这是个普遍现象:年年增长的税收收入都花到哪去了呢?没有答案!这几年地方政府卖地收入到底有多大规模呢?没有答案!教育乱收费的背后有多少红头文件呢?没有答案!……这些没有答案的问题,公众言论似乎已经失去了关注的兴趣,于是跟风一样消逝无痕了,曾经倾注公众巨大热情的讨论与探讨,因为没有下文而变得毫无意义,这简直就是对公众智力的巨大浪费。 所以,我还是要追问:陈凯歌到底告了胡戈没有?他当初公开扬言告胡戈到底是有理在手,还是恼羞成怒,抑或干脆是为了炒作?这不是对陈凯歌不厚道,而是在“追问精神”没被有效激起、或说严重匮乏的年代,权当一次操练吧。对一些事不追问,或许是出于现实的无奈,但对陈凯歌也懒得追问,那只能说是民智的慵懒了。 范辉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