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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发商标侵权案例 “假可乐”入选十大侵权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1:4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革继胜)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公布的去年下半年十大商标侵权典型案例中,北京工商部门查办的“制售假冒可口可乐”、“销售假冒GUCCI、LV”两起案件入选。

  2005年7月5日,大兴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后在大兴区黄村镇某村村北端掉一个制售假冒“可口可乐”的黑窝点。现场查获旋压式封口机、封边机、反应罐各一套,
加工好的标注“天津可口可乐有限公司”名称的1.25升“可口可乐”4000瓶等物,案值约60万元。

  2005年10月25日,海淀工商分局检查北三环西路科技会展中心一商铺时,现场扣留当事人杨某涉嫌侵犯包括“GUCCI”、“LV”、“卡地亚”、“万宝龙”等近20个国际顶级品牌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商品400多件,经权利人提供报价,上述商品案值超过百万。

  工商机关认为,这两起案件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遂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05年,全国工商机关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商标犯罪案件236件、商标犯罪嫌疑人215人。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幅度降低了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定罪量刑的门槛,扩大了司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范围,“北京市海淀工商分局查处的‘销售假冒GUCCI、LV’一案,就是根据这个司法解释进行移送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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