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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替你养大儿子,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1:44 现代快报

  1989年7月,张先生与妻子刘女士离婚,儿子由张先生抚养。后因亲子鉴定结论,排除了张先生是儿子的生父,刘女士将儿子带走并抚养。2005年2月,张先生以儿子不是其亲生子,以及对儿子无抚养义务为理由,起诉要求刘女士返还抚养费18万多元。刘女士以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归张先生所有,自己经济困难等为由,拒绝返还。请问能获得法院支持吗?欢迎拨打96060,说出你的观点。

  【“法官”断案】

  市民汪军在楼顶饲养了60多只信鸽,住在楼下的华强被确诊患上了隐球菌肺炎,华强认为是鸽粪污染所致,要求汪军停止养鸽。汪军自行采集鸽粪送医院检验为:送检鸽粪无隐球菌。请问华强的请求能成立吗?

  宏业村王先生:鸽粪是人类隐球菌病的最主要传染源,

医院检验不具权威性,所以华强的请求能成立。

  海福巷张先生:华强患病与养鸽不存在因果关系,且医院检验鸽粪无隐球菌,因此应驳回其起诉。

  法院观点:华强提交的医学论著所载明的定论———鸽粪是人类隐球菌病的最主要传染源,证明了华强患隐球菌肺炎与汪军养鸽污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可能性很大。因鸽粪样本为汪军个人采集、单方送检,且医院不具备有关鉴定资质,故汪军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因此,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和环境侵权纠纷因果关系的证明取盖然性标准等,华强患病与汪军养鸽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推定成立,故华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快报记者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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