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名少年将参与起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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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2:14 金羊网-新快报 |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五少年将参与起草 新快报讯 (记者 尹来 实习生 祝愿 通讯员 王茜) 严禁中小学开除或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未成年犯也可享受义务教育……昨天下午,为完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团省委、省预防办联合开通了征求意见的网站(www.gdcyil.Org/yfqsnfz),并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未成年人参与《条例(草案)》起草小组,以期法规的制订更能体现未成年人
据悉,《条例(草案)》已正式纳入了省人大十一五立法规划、并列为今年重点立法项目,预计将于今年八月出台。至此,广东将是继安徽、陕西和湖南后第四个出台该地方性法规的省份。《条例(草案)》着力解决当前预防未成人人犯罪工作中存在的教育偏差、不良环境影响、司法保护制度不完善等五大问题。 卖花女由公安机关负责 《条例(草案)》还拟规定:要加强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对得不到家庭保护处于流浪乞讨状态的未成年人提供紧急庇护,帮助他们及早回归家庭、正常生活和接受义务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幕后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乞讨和教唆流浪儿童犯罪的团伙和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权益。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起草工作组组长杨建广表示,像卖花女等受人操控的流浪儿童,应该由公安机关将他们妥善地送回到父母身边或交给民政部门救助。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