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严查药品包装 禁止商品名"挤兑"通用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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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2:20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从4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对上市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过度强化药品商品名、弱化通用名等违法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一个药品可以同时标注通用名和商品名,前者用来表达药品的主要化学成分,后者则是企业根据营销需要注册的名称。近年来,一些企业过度强化药品商品名
以下行为被列为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药品通用名未用中文显著标示的或不标注药品通用名称的;药品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小于1:2的;药品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之间无空隙,出现连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