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违规招生校长要停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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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2:52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记者 杨晓宁)今年高考期间,黑龙江省将围绕招生乱收费、违规录取、中介诈骗和“高考移民”四方面进行重点治理,严厉打击高校招生领域出现的主要问题,维护高校招生秩序。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今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暨招生监察会议上获悉的。 擅发录取通知无效
据了解,今年高考,黑龙江省将坚决、彻底地杜绝违规招生、违规录取问题,未经省招办同意,任何学校不许擅自组织生源;未经省招办盖章,省内高职学校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无效,考生一律不得提前入校学习。按规定,不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擅自录取考生,一经查实,主管校领导要立即停职追究责任。各有关部门还将重点加强对“点招”和“招生收费”的监督检查。 签责任状杜绝舞弊 昨天上午,省政府还与省内15个市(地)政府、森工系统签订了2006年高考《考试安全责任状》。据悉,由省政府与各地签订责任状来加强高考安全工作,在黑龙江省还是首次。 这份《考试安全责任状》中明确,2006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期间,各地保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高考的阳光招生、安全保密、考试管理、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和违规处理等有关规定,实施本地区考试。确保考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确保无恶性舞弊事件。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与此同时,省教育厅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签订了与上述内容一致的《考试安全责任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