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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月处罚”背后的“囚徒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3:11 舜网-济南时报

  货车驾驶员私自在车厢上违法改装,焊了加高板,按相关法规,这将被处以重罚。但这样的加高车厢超载拉货过云南马龙县城,一张罚单能管一个月,这些车辆每个月都要被马龙县交警大队处罚一次,有了罚款单,超载车辆在本月内将通行无阻,不再追罚。这张罚款单也因此被驾驶员们称为改装车辆的“包月卡”。马龙县交警大队长杜绍林说,见一次罚一次驾驶员经济上受不了,每月罚一次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3月27日《生活新报》)。

  执法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执法者对

超载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应该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并责令司机卸载、把非法改装车“改回原形”。显然,“包月处罚”并不能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道路上的安全隐患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不断增多。这种给驾驶员、行人带来巨大安全隐患的“包月处罚”,是什么“以人为本”呢?

  事实上,货车司机们也不想超载,超载在很大程度上是无奈之举。为什么这样说?对他们来讲,除了应负各种名目的罚款,还要负担

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货运附加费、过桥过路费等几十种费用,这些费用占了运输成本一半左右。如果不超载,大多数司机就要赔钱。换言之,如果没有附着在道路上的无尽费用,有几个司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超载?

  在笔者看来,让司机不超载也有利可图,才是最大的以人为本。当然,要做到这点相当艰难,那些“食路者”怎能轻意放弃到口的“肥肉”?

  马龙县交警显然陷入了“囚徒困境”之中:严格执法吧,司机必然难以为继;不严格执法吧,失职渎职。无疑,“包月处罚”是马龙县交警在“困境”中作出的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尽管这种选择涉嫌违法,也造成了更大安全隐患。但除此之外,他们还有更好的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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