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完“行善”主动联系失主 遇到这种“好人”先报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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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3:20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拾金不昧”总共分几步?在他的“想法”里,总共分两步。昨日,民警终于抓住了多次盗窃后勒索他人的23岁山东小伙郭某。 昨天上午,家住小杜庄村的女孩小沈来到惠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告诉了她一个好消息:“你要找的人抓到了,他就是偷你东西的人。”
事情还得从3月15日上午说起,小沈回家时发现房门被撬,项链、银行存折、公司合同等财物被盗。公司合同太重要了。 第二天,就在她不知如何是好时,一个陌生的电话意外打来,是个男的。对方说,捡到了她丢的东西。小沈一阵兴奋,庆幸碰上了热心人,因为她想小偷一定会把没用的东西随手扔掉。小沈正高兴时,陌生男子却补充了一句:“你拿1万元,我就把东西还给你。”小沈嫌价码太高,没同意。此后,男子不时用不同的电话找她讨价还价,价码最后降到5000元,小沈只肯出200元,可对方不干。没办法,小沈一气之下撂了电话,“东西我不要了!” 过了几天,陌生男子又打来电话,说让她家里人小心点。这次小沈害怕了,她报了警。“如果他要200元钱,我会给他的。” 民警很快就将嫌疑人郭某抓获,郭某承认了盗窃并勒索的事实。警方在此提醒群众,要警惕这种“好人”,如遇类似情况,千万不要抱有“私了”心态,及时报警才是上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