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水果一般不暂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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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3:23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通讯员要武李建记者孙兰兰)暂扣经营物品是对占道摊点管理中常见的执法行为,但对于被封存扣押物品的安全保管却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来保障。记者昨从南京城管部门了解到,该部门就此新出台了新规定,要求执法中对一些易损坏和易腐烂变质的物品要采取多种取证手段,对确实需要暂扣的物品要妥善加以保管,尽量减少执法相对人的损失。而这些人性化的新规定,源于一位普通市民的来信。
家住秦淮区长乐路134号的市民孔某,是一名靠卖花为生的残疾人,有时候想多赚钱,摊位就占到了店外的路边,因此花也多次被城管暂扣,鲜花易谢,有时拿回来的时候已经没有用了,这令他十分苦恼。3月19日,孔某将自己遇到的问题给执法局写了一封意见书。令他没想到的是,5天后,经过走访调研,执法局对此就颁布了新规《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和封存扣押物品管理的规定》。 昨日上午,记者在跟随秦淮区城管大队执法中看到,队员已经开始针对占道摊点经营的实际物品采取灵活的处理办法。一位在升州路下浮桥口占道经营的水果摊被巡查的执法人员抓个正着,按以前的处理办法,所有物品将被全部暂扣。但这次执法人员只扣下了经营者的三轮车,容易腐烂变质的水果则被要求立即运走。秦淮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铭告诉记者,暂扣物品对他们来说也是比较头痛的问题,大队用于扣押物品的仓库较小,物品经常爆棚,一到重大整治就无处存放。今年年前大队取缔“狗市”,一些交易者看到执法人员来了就四处跑散,造成许多小狗无人认领,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不便。 据了解,根据新规定,遇到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必须经过4次以上的宣传教育无效后才能执行暂扣经营物品,而对一些易损坏和易腐烂变质的物品通常不予暂扣,确实需要暂扣的将及时通知违章户两天内必须接受处理,以保证被扣物品不腐烂变质,尽量减少执法相对人的损失。各大队要设立专用仓库、专项账册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和健全物品交接、登记、保管、清仓以及定期的对账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