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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一名失业人员奖励3个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3:55 深圳商报

  我市调整招调员工政策,鼓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安置一名失业人员奖励3个指标

  今年的《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将在4月推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下午组织30多家企业负责人座谈,征求修改意见。新政策拟提高技能人才核准入户的技术等级
,对非经我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参加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考的职业资格证书不纳入招调工范围,并增加了政府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招调工指标奖励的内容。

  核准入户“门槛”提高

  我市企业招调员工分为核准入户和审批入户两种方式。今年的招调员工政策将提高技能人才核准入户的技术等级,并增加参加我市

社会保险的条件。对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增加了在深圳参加两年社保的要求,对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的人员增加了在深圳参加两年社保的要求。另外,今年新的招调工政策拟提高自行组织技能考核企业的“门槛”,即在去年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员工100人以上,纳税50万元以上的基本要求。

  安置一名失业人员奖励3个指标

  今年的新政策将增加政府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以及配合政府积极安置困难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指标奖励的内容,目的就是为了充分调动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和困难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今年的政策拟引入“定额下达指标”的办法:一是以纳税额定企业的基本指标,初步拟定纳税5万至50万元的下达一个指标,纳税50万至100万元的下达2个指标,纳税额增加50万元的则增加一个指标;第二是以安置困难失业人员就业多少确定奖励指标,每安置一名失业人员上岗就业,即签订

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则奖励3个指标;第三是安置随军家属一名上岗就业的,即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以上的,奖励6个指标;第四是对创汇立户企业下达一个指标,直通车企业、高科技企业及其它政策性扶持企业可优先下达指标。但对于虚假安置困难失业人员以骗取指标的,将取消企业立户并记入“黑名单”,3年停办招调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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