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枪手罚5000泄考题罚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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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4:3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君辉 实习生赵可欣)替人代考可处1000~5000元罚款,泄露题目或答案,最高可处10万元的罚款。拟出台的《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草案)》将从立法层面上重拳痛击“枪手”。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即日起,市民可登录该网站(http://www.cq.gov.cn)提
率先立法规范考试 国家教育考试主要是指高考、自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考、高中入学考试、各类资格考试等。目前,我市每年至少要举行36场这样的考试。有关人士昨表示,《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将是全国首部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的法规。 泄题最高可罚10万 《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考生报考。考试办公室及人员不得违规收费或颁发证书。同时,考生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要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取得相关证书的,要予以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草案》规定,找“枪手”代考的,考生该科成绩无效,“枪手”将被罚1000-5000元;凡出售、传播保密期内试题、试卷、答案和评分参考标准的,由市考试办公室没收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1~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10万元的罚款;考生利用虚假证件、证明、档案取得加分资格的,要取消加分资格;为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可对单位处3~5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到10000元罚款。学校考试组织不力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考点资格,追究校长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