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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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5:1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是一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6年3月20日公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全国各大报刊和网站刊登有草案全文。为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要求,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从登报之日起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草案的修改意见,现将接受修改意见的方式公布如下:
1、电子信箱:scfgw1@126.com或scfgw2@126.com 2、邮寄: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34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处(邮编610012) 3、传真:(028)86281880 4、送交: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34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处(锦江大礼堂北楼315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