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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子泳池溺亡 父母再告公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6:13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力)儿子小星去世快一年了,父母因不服一审判定的承担30%责任,昨日再次将游泳池管理方———沙坪公园告上法庭。伤心的母亲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泪流不止,被亲属扶出了法庭。

  据小星的母亲讲,13岁的小星在市八中读初一,去年7月1日,小星同另两名同学去沙坪公园游泳,入池两小时后,小星溺死深水区。其后,小星的家属将公园告上法院,要求
赔偿25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公园方承担70%责任,小星的父母向一中院提起上诉。

  昨日的庭审中,沙坪公园的代理律师指出,小星属未成年人,家长应当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小星家长的代理律师认为,小星出事后,没有公园方的救护人员急救。父母的监护责任只能算是一般过失,而公园方明知小星未成年,还放他们进去,因此公园方有重大责任。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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