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700余万庭上拒供去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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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6:39 扬子晚报 | |||||||||
新华社电“贪官”挪用公款91万元,诈骗700余万元、美金3000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诈骗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沈阳市一名国企财务处长李岿峰无期徒刑。滑稽的是,这位“贪官”却不说出那700多万元的去向。今年38岁的李岿峰在担任沈阳市望湖金属材料交易中心财务处长期间,将本单位的91万元人民币存入个人账户内供自己使用。 检察机关还指控,李岿峰还以炒股票高额回报为诱饵,共骗取人民币700余万元,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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