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派出所增设交警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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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6:4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从4月1日起,全省1241个农村派出所将增设交通警务室,最大限度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警务室作为县级公安机关派驻在派出所的交通管理机构,在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下,负责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其职责包括:指挥疏导交通,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先期处置辖区农村交通事故,并依照规定处理财产损失不大、没有人员伤亡的轻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江苏农村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现有机动车586万多辆、驾驶人609万,分别占全省的62%和63.6%。由于路况差、没有管理队伍等原因,去年,江苏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绝对数超过全省死亡数的半数以上。(沈宫轩薛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