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派出所增设交通警务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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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7:5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省公安厅获悉,从4月1日起,全省1241个农村派出所将全部增设交通警务室。这是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实际行动。 交通警务室作为县级公安机关派驻在派出所的交通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维护辖区农村道路及集镇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先期处置辖区农村交通事故,并依照规定处理财产损失不
省公安厅明确,机动车超过4000辆的乡镇,配备2名以上专职交巡警,4名交通协管员;机动车超过2000辆的乡镇,配备1名以上专职交巡警,3名交通协管员;机动车低于2000辆的乡镇,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交巡警,2名交通协管员。(沈宫轩周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