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市民来信催生一项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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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8:12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在市民常见的城管执法中,执法队员封存扣押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违章经营物品早已司空见惯,而对于被封存扣押物品的保管方面一直没有一个对违章者利益起到保护的规定。一封写给执法局的市民来信却改变了这一现状。 家住秦淮区长乐路134号的市民孔某,是位下岗残疾人,因生活所迫靠卖花为生。租不起店铺,他便在路边搭起占道摊铺,因此花多次被城管暂扣。因为花易凋谢,自己那些被
3月19日,孔某将自己遇到的实际情况和目前城管执法中暂扣物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给执法局写了一封意见书。令他没想到的是,5天后,南京市城管支队经过一系列走访调研,由执法局颁布了一条新规———《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和封存扣押物品管理的规定》:要求一线执法人员执法中对一些易损坏和易腐烂变质的物品要采取多种取证手段,对确实需要暂扣的物品要妥善加以保管,尽量减少执法相对人的损失。 作者:要武 李建/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