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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在高职教育中推行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8:35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汪伟)从市教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本市将在高职教育中全面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企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并按规定对参加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学生提供必要和合理的劳动报酬,鼓励学生提前就业或创业,修业年限不受学制限制,修业年限一般不少于2年,最长不超过5年。

  据了解,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重点是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管理制度。通过加强校企合作,积极推进“校企合一”,鼓励“前厂后校”或“前校后厂”。市教委将指导校际间签订学分互认协议,积极推进高职院校之间的学分互认制度。学生可以在互认学分平台上跨专业、跨学校选择学习课程,在学期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有效培训证书,可折合成相应学分,学生在参加国内外各种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等竞赛中受到表彰和获得奖励的,可酌情承认或奖励一定的学分,对于具有其它层次学历或职业实践经历的学习者,在出具有效证明或通过测试后,承认其经历并折合成相应学分。计算学分以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的理论和实践课时数为主要依据,学生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学分总量一般最低不少于20学分,最高不超过40学分。

  此外,在本市现行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将逐步扩大高职院校在招生注册、学籍管理、考试考核、学分承认、学制弹性、转专业、转学校、结业毕业等方面的自主权。实施分层教学、因材施教,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重视考核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和导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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