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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商业贿赂,先要打破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8:48 检察日报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治理商业贿赂。为此,中办、国办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由中央纪委牵头、22个部委参加的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也已成立,中央领导多次部署了反商业贿赂工作,这一方面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商业贿赂的严重性。

  目前,商业贿赂无处不在:导游拉客有“提成”、药品购销有“回扣”、物品采购有“手续费”,只要是有项目,有关人员就能拿到价值不菲的“好处费”……可以说,商业贿赂在我国已成为某些行业普遍存在的潜规则。

  最近媒体曝光的一件事很有代表性,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

医院原外科医生肖启伟,2004年底以实名举报方式揭开了当地医疗机构部分领导和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的盖子。然而,在同事们眼中,他成了一个“异类”。院里唯一支持他举报行为的一名科室主任,被无缘无故地免掉职务。更滑稽的是,在医院里凡是姓肖的职工,都受到了牵连。无奈之下,肖启伟办了提前退休手续,远离家乡到外地打工。肖启伟在接受据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语出惊人:“我这个‘举报分子’离开医院后,大家可以更放心地搞回扣了。”

  这是一个典型的因触动潜规则而被某些利益团体所不容的例子。

  潜规则是什么,就是那些没有显现出来但已是心照不宣的“江湖规矩”,这些规矩虽然没有成文却又被彼此默认。在一些人看来,存在即合理,依靠个人力量去改变社会是困难的,与其碰得头破血流,不如随大流,至于是否违法,他们的盾牌是“法不责众”。于是,就有了“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肖启伟的遭遇也就不足为怪了。

  正因为有了这些潜规则,虽然是摆不上台面的玩意儿,但由于默认者众,众人又“自觉”遵守,所以商业贿赂才愈演愈烈。

  我以为,打击商业贿赂,首先需要打破这些潜规则。靠什么打破?靠法治的“显规则”。

  首先要加大廉政文化的宣传和弘扬力度。打击商业贿赂,迫切需要重构健康的社会心态。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挤压潜规则的生存空间。同时要加大职务犯罪的预防力度。须知,预防就是最好的打击。

  第二要完善有关制度和法律。市场经济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不合理,是导致商业贿赂盛行的根源。法规制度的“显规则”一旦缺位,潜规则就会乘虚而入。当前在打击商业贿赂方面,法律明显滞后。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对于打击商业贿赂,推进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第三要加大法律的

执行力度,彻底打破某些人的侥幸幻想。法律的执行力度决定着治理商业贿赂的成败,目前的问题是有些地方执法过于宽松,特别是在对贿赂犯罪的打击中,对行贿犯罪的打击明显偏弱,使得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商业贿赂借助潜规则的幌子肆虐已久,现在是到了该正本清源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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