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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9:01 金羊网-新快报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发布,要求所有用人单位招民工须订劳动合同

  据新华社电新华社昨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意见》
要求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意见》全文分10个部分、40条,约9000字。涉及了农民工工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和服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权益等各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重点监控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没有从机制上彻底解决问题,前清后欠的问题还在发生。《意见》指出,我国将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意见》要求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

  用人单位招工须订劳动合同

  《意见》要求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

  我国将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

  我国还将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意见》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相关岗位劳动定额的行业参考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变相降低工资水平。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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