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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三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9:19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编者按

  昨日,我市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表彰大会,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再动员,并出台了《长沙市2006~2008年文明城市创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力争用三年时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2006年为创建的全面启动年,2007年为全面提升年,2008年为全面达标年。

  我们在此规划中,看到了长沙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心。我们相信,有两次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基础,有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有各区、县(市)、各部门、各行业和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长沙2008年一定成功。

  目标篇

  

  ·力争2008创建成功

  《长沙市2006~2008年文明城市创建规划》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核心,加快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强化依法治市和城市管理,推进道德建设和社会发展,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把长沙建设成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全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文明城市,力争2008年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城市管理篇

  

  ·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力争三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交通安全“四让”、“五进”

  开展交通安全“四让”(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安全;车让车,让出一分秩序;人让人,让出一分和谐)、“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活动,组织市民进行“十佳文明的士司机”、“十佳文明公交车组”、“十佳文明停车示范路(场)”等评选,设立严管示范路,建立市区易堵点、秩序乱点和事故黑点台账,改进违法追缴工作,使每年市区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三项遵章率分别达到98%、95%和90%以上,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0人以下。力争2008年6月以前,市区交通站点管理、车辆停放、市民交通行为、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主干道设施以及公交站点布局等,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A类标准。

  

力争三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重点整治“四小”

  以落实《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为重点,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开展“周末卫生大扫除”活动,确保主要街道和主要公共场所及部位全天候保洁,彻底改变社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规范工地管理,整治渣土运输,加大对集贸市场和“四小”(小饭店、美容美发店、洗脚按摩店、食杂店)行业的整治力度,规范网吧、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整治占道洗车、修车、停车、摆摊设点等行为,清理乞讨人员,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城管示范场所”评选和市容环境卫生“示范社区”、“示范街道”、“示范城区”创评活动。2007年底以前,实现户外广告、招牌以及建(构)筑物的遮阳(雨)篷、护栅等规范化管理;2008年6月以前,市区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无障碍设施、公共设施、沿街店铺、街巷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管理等,均要达到全国文明城市A类标准。

  市民教育篇

  

  ·大力加强荣辱观教育

  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围绕“知荣辱,守公德,讲文明”的主题,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以“六学一推广”为重点,加强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和诚信守法教育,弘扬无私奉献的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创文明城,做文明人”为主题,以“邻里节”等为载体,做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准”行为规范等的学习和宣传。培育宣传全市重大先进典型。2008年6月以前,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宣传家喻户晓,市民知晓率大于80%,其中党政干部能熟记,并主动宣传;市民对全市重大典型的知晓率大于80%。

  未成年人篇

  

  ·青少年宫不准挪作他用

  

  

力争三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已经授牌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有计划地进行维修改造。市青少年宫要按照标准进行建设,市少年宫要在现有条件下进行改造和提升,各区、县(市)的青少年宫必须功能完备,不准挪作他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加强网吧管理,坚决取缔黑网吧,抓好以网吧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重点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工程。抓好净化银幕荧屏工作,加强优秀少儿作品建设。实施母亲素质工程,积极开展青少年心理咨询活动。在全市开展“五心”教育和创评“新三好”等活动。

  环境篇

  

  ·抓好六大环境建设

  

  

力争三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政务公开中心,做好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长沙政府信息网,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推广网上审批。完善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无偿代办制和问责制。加大源头反腐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对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进行坚决惩处,防止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切实改进党政机关作风,关心群众生活,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建设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大力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到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80%以上,切实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在长沙形成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卫生安全、气象安全五大安全体系,规范建设“110”、派出所、交警等“窗口”单位;完善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100%。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加大扫除黄赌毒、除黑打恶和交通整治工作力度,加强法律援助与服务,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安全感大于85%。

  

  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开展创建诚信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市场活动,建立“诚信商业圈”,争创5条以上的国家级、省级诚信示范街。按照全国文明城市A类标准,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到2008年,群众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超过90%。 

  

  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加强历史街巷、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旧宅、文化史迹标识的保护,研究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到2008年,力争文物保护完好率95%以上。2008年6月以前,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必须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各区图书馆要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各街道多功能文化活动室总面积要求每万人500平方米以上;逐年增加各级图书馆的专项购书经费,每百人拥有公共图书藏书量不低于160册;建好滨江音乐厅、长沙博物馆等标志性建筑以及大型文化广场、城市雕塑等。2007年底以前,力争全市登记在册的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每街平均数超过20支;2008年6月以前,力争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超过0.2平方米。到2008年,力争形成文化传媒、人文旅游、文化休闲三大文化品牌。 

  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2008年6月以前,市科技馆、市档案馆必须全面达标;高中阶段学生入学普及率90%以上;市属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向社区开放率50%以上;中小学德育、法制宣传教育学科教学渗透率95%以上。到2008年,力争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70%以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险合一”征缴,到2008年,力争征缴率95%以上;到2008年,力争老年人口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大于2%。2008年6月以前,全市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必须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达到全国文明城市A类标准。

  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到2008年,力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以上、绿地率30%以上、人均拥有绿地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2008年6月以前,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60%以上,环保投资指数2.0%以上,空气污染指数80%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率70%以上,湘江、浏阳河等城市水域水质达标率100%且无劣质Ⅴ类水。 

  社区篇

  

  ·建设和谐社区

  

力争三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城市所有社区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建设,2008年6月以前,必须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必检点社区标准。重点建设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要求老城区不得少于300平方米,新城区保证500平方米左右。新开发建设单位要按1%的比例,无偿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或配套建设资金,其费用进入开发建设成本。2008年6月以前,力争完成市、区、街、社区四级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社区栋间道路、路灯、安全设施等的整治工作。

  群众创建篇

  

  ·大力建设新农村

  

  培育文明社区精品示范点,按照文明城市标准,每年建好100个社区,到2008年,力争全市80%以上的社区建成文明社区,其中市级文明社区占50%,省级占5%,全国文明社区5个。

  

  广泛开展文明行业(单位)创建活动,到2008年,行业风气满意率85%以上,“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活动覆盖面100%。

  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2008年,力争40%的村镇建成文明村镇,其中市级文明村镇占15%,省级文明村镇占5%,全国文明村镇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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