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家环保总局召开第三次局务会议 规范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9:41 中国环境报

  (记者 步雪琳)

  本报3月27日讯 受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委托,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今日主持召开局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审议并原则通过重庆市北碚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意见和对首钢京唐钢铁有限公司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审查意见,听取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首批试点工作情况、
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情况和“国家环境友好工程”评选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近年来,随着突发环境事件数量不断上升,尤其是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环境安全问题已越来越为社会普遍关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明确了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信息报告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了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程序,而且规定了相应惩罚措施。“办法”的制定有利于解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中存在的迟报、漏报和瞒报等问题,提高了环保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会议认为,很多地区、部门和行业对规划环评的作用依然缺乏足够认识,有必要通过试点的示范与表率作用提高各方对规划环评的认知度和信任度。目前规划环评的管理队伍工作经验有限,部门间的合作机制有待完善,规划环评缺乏理论和技术支持,有必要通过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创新理论方法,完善审查机制,提高队伍素质,为规划环评工作的全面开展做好充分准备。试点工作在原来基础上起步,逐步摸索展开,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现在开展规划环评试点工作的时机已比较成熟,下一步,要抓住大好时机,以点带面,借试点之势,推动规划环评的全面开展。要通过试点理清规划环评的重点和思路,制定规划环评的具体程序,加强经验交流和探讨,继续把工作抓细、抓深,真正体现规划环评对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促进作用。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国各地在生态环境监察试点的工作机制、规章制度、机构建设、生态环境执法等方面取得了许多创新和突破,初步建立了“立足监督、各负其责、依法借权、联合执法”的生态环境监察新模式。各试点地区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了环保部门内部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有章可循,提高了整体执法水平。很多试点地区以试点为契机,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添置了装备,强化了培训。今后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依照“总结表扬,评估扩点”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要加强部门间的配合,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要加强相关制度、法规的建设,实行规范管理。

  最后,祝光耀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八荣八耻”对深化党的先进性建设、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以及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联系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好“八荣八耻”的学习。要把“八荣八耻”的学习、贯彻与当前的工作紧密结合,与贯彻国务院《决定》和即将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相结合,与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整顿相结合。通过学习,真正从思想、工作、认识上有新的改变,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新时期的环保工作。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