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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即日起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9:49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刘昕) 《长城乡燃字(2006)45号》——这份3月24日出炉的红头文件,这在长春各个燃气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手中显得沉甸甸的,核心内容就是两个字:安全!

  长春市建委有关人士介绍,3月16日、22日,长春花园街铁路小区、团结路人防舞厅门房发生的燃气事故,原因是由于气温回暖,土壤冻层变化,室外地下燃气管线断裂,煤气
窜入室内遇明火发生爆炸。

  按要求,重点排查4种地段的不安全隐患,分别是:道路拓宽改造后与燃气管线有关的地段、燃气管线上部机动车经常通过的地段、各类建筑(构)物、物料堆放占压燃气管线地段、各种管沟与燃气管道交叉、距离较近等地段。及时整改排查出的隐患,一时整改不了的地段,要派专人看守,限期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巡检抢修队伍保证24小时值班,接到报修电话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检修,未查明原因不得离开现场。据悉,为确保燃气安全,长春市将建立和完善燃气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对燃气管网做到管清、管住、管好,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燃气管线安全评估制度,对直径10厘米以上的管端必须进行评估。

  按规定,严禁充装不合格钢瓶、设备带病作业。各企业要加强职工培训,持证上岗,不许雇佣未经培训,未取得专业上岗证书的临时工人。(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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