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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前将向社会公示1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0:36 首都之窗

  今后,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在审批前将向社会公示10天,征询意见和建议。3月27日从市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将于4月16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生态、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重大影响及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市发展
改革委在审批决策前,将通过其政府网站(www.bjpc.gov.cn)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的有关内容,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和建设单位、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九项,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市发展改革委表示,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项目申报单位将在项目建议书等报告中说明对主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理由,并由市发展改革委在批复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赵阳)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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