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全国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表彰大会在浙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0:37 青年时报

  ■省委书记习近平会见与会代表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 省委副书记乔传秀到会并作讲话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晓主持会议

   时报讯 昨天,全国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表彰大会在我省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各级团组织深入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会见了与会代表,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省委副书记乔传秀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晓主持会议。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指出,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是共青团组织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精神,不断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重要措施,是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和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团组织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深入动员,扎实推进,教育活动整体呈现出“党政支持、全团参与,内容丰富、成效明显”的特点。通过教育活动,广大团员青年对党的感情、对团的归属感有了新的提升,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有了新的加强,团建理论有了新的丰富,团的各项工作更加活跃,服务青年、奉献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实践证明,在全团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十分及时,意义重大。教育活动中各级团组织结合实际和团员青年特点制定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目标要求、方法步骤是正确的。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周强指出,在全团范围内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和成功的实践。不仅实现了增强意识、健全组织、活跃工作的目标,也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团的工作、加强团的建设积累了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完善领导责任制和督查制度、坚持充分尊重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创造性与主动性等宝贵经验。

  周强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将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从集中性学习教育转到经常性学习教育中来。要坚持不懈地用科学理论武装团员,教育青年,持之以恒地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入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在科技创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要主动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构建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他强调,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总结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这次表彰大会为新的起点,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推动共青团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省委副书记乔传秀在会上致辞。她指出,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在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坚持从浙江实际出发,尤其在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团员教育方式、流动团员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基层团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她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以这次大会为契机,虚心学习兄弟省市区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努力开创我省共青团工作新局面。要坚持加强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宣传、教育,切实做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团员青年;坚持服从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推进自主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实践,为实施我省“十一五”规划贡献青春和力量;坚持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目标,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坚持按照“党放心,青年满意”的要求,切实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吸引青年、动员青年、凝聚青年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颁发、表彰了共青团浙江省委等一批全国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和先进单位,湖州市电力局团委书记毛燕萍等一批2005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一批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会议期间,团中央领导和各省市区团委的负责人及与会代表参观了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街道黎园社区流动团员联络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邻里社区进城务工青年公寓,观摩了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新农村 新青年”文化节活动。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柴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