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民工有了带薪探亲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1:24 人民政协报 | |||||||||
据新华社电今年春节过后,天津港第五港埠公司出台了《关于劳务员工探亲假的管理规定》,凡工作在五公司装卸、灌包岗位两年以上、户口不在天津市的劳务人员,都可以申请休探亲假。假期时间为7天,再视家的远近另加2天或4天旅途时间。休假人员的来回交通费(包括硬卧)全部报销,此外休假期间每人每天还享受50元生活补助。 据了解,这种带薪探亲假,符合条件的劳务员工每2年就可以享受一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