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生收费新调整 重点技校学费最高可上浮15%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2: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技工学校学费和住校生的住宿费标准最新调整。 普通技工学校学费含实习、实训等费用,为每生每学期1400元;国家高级技工学校、普通技工学校经批准开设的高级技工班学费,每生每学期1800元。住校生的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00元;达到学生公寓标准的,经验收审定后,可执行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政策。
国家、省级重点技工学校学费标准可在普通技工学校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15%和10%,部分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学费标准可上浮10%,但二者不得同时上浮。该标准为最终收费标准,自今年秋季学期起试行一年,期满后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王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