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人体器官移植实行技术准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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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3:28 CCTV《第一时间》 | |||||||||
首先来关注一条医疗消息。昨天卫生部公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心脏、肺脏 、肝脏、肾脏等人体器官移植实行技术准入制度。 卫生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制定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医疗机构开 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申请办理 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
《规定》还明确指出,人体器官不得买卖,用来移植的器官必须要经过捐赠者的书面同意。对于需要移植器官的患者 ,在实施手术之前,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和手术后的注意事项,并且要签定知情同意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