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办房产证难 有人大代表支招解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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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4: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预售商品房应禁收契税 本报讯记者余颖、鲁钇山、许琛、周乐瑞、陈晓璇报道:“一张房产证让人望穿秋水啊”!买了房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很多人都有此痛。昨天,广州市人大代表陈雪提出一份建议,要求政府下文明确规定发展商在预售商品房时不能向买方预收契税,以此帮助解决市民办房产证难问题。
陈雪代表说,正如本报“无痛置业”系列报道所披露的,目前广州房地产市场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是小业主买了房,交了各种税费,却迟迟不能拿到房地产证。 据统计,今年初,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在网上公布逾期不领取房产证的13家开发商黑名单,共涉862宗个案。去年8月起,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对逾期2个月领证的开发商进行公示,数据显示去年1月至10月共有46家开发商合计5528宗房产证逾期领取。而在2003年,开发商逾期未领的房产证更是多达2.2万个。 办好的房产证为什么无人认领?因为开发商没有及时缴交早已代收了的契税。“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向买方收取了应交给国家的契税,这笔占购房款1.5%的契税,在开发商手里起码要‘放’两年,这是一笔数额巨大的‘无息贷款’!”陈雪分析说,“有的开发商在挪用该笔资金后,由于资金短缺,无法拿钱交给国家替小业主办理房地产证。由此导致纠纷,成为房地产市场不安定的因素。” 其实,广州原来规定购房时买家只需先付一半契税(普通商品住宅为房价的0.75%),待办房产证前再交另一半。前年,广州对由开发商代交的契税缴交又有新规定,所有契税在办房产证前才缴交。但很多开发商利用买家不知情或强行要求其在签订预售合同时一次性全部交齐1.5%的契税,但发票要到办了房产证时才给,买房的只能无条件接受。 陈雪不无尖锐地指出:这完全是房地产发展商利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所处优势地位,钻法律空子,严重侵害了广大市民的利益。 陈雪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联合下文明确规定发展商在预售商品房时不能向买方预收契税,须待房屋建好且通过竣工验收后,具备办理房地产证条件时才能向买方收取。在实践中,发展商也要到此时才会向买方收取发票、身份证件等办理房地产证所需其他资料。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