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士兵证乘车40余人被拘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6:0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通讯员邓晶晶)现役军人可以免费乘坐交通工具,然而有些人为获取个人利益却对这一优待政策动起了歪脑筋。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了解到,仅3月份警方就查处使用假士兵证、假残疾军人证乘坐轨道交通的治安案件40余起,拘留违法人员40余名。 3月21日下午,军博站派出所民警在站台执勤时,发现一名穿着时尚、染着黄色头发
公交总队民警介绍,使用假士兵证的人大多是长期在北京工作并经常乘坐地铁,且文化水平比较高的一类人,外地人和北京人都有。他们大多认为使用假士兵证只是犯了错误,一旦被发现以为只是没收假证再补票就没事了,殊不知却触犯了法律,会被公安机关拘留。 办案民警特意强调,2006年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行后,所有使用假士兵证、假残疾军人证的人员将会依据第五十二条处罚,会被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至一千元罚款。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