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判决有疑问可找法官解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6:0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伊莉)为了进一步增强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认同度,朝阳法院日前于商事审判庭试点推出了《对作出的裁判进行答疑的规定》,并在该庭内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该规定要求审判人员在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对裁判文书相关内容进行答疑;答疑工作由案件承办法官承担;明确答疑的主要内容,包括:判决主文的具体含义、裁判文书中对证据的认证情况、裁判文书说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