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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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6:25 深圳晚报 | |||||||||
国务院出台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 抓紧解决工资偏低工资拖欠 据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新华社27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城
《意见》全文分10个部分、40条,约9000字。涉及了农民工工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和服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权益等各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抓紧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我国将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意见》要求,要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 子女教育纳入财政预算 《意见》明确,解决好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子女教育、治安管理等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 招用农民工须签劳动合同 《意见》要求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发生重大职业安全事故,除惩处直接责任人和企业领导人外,还要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意见》还严格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工或提高女工录用标准。 《意见》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