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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主角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1:34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阮磊 鲁明功 为您报道 某男子和女友的前任男友在饮吧喝酒时,发现女友的前男友身上携带砍刀,便借故欲离去,却遭对方阻挠,该男子便用弹簧刀将女友的前男友刺伤致死。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康冲壬死缓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复核。期间,行凶男子的亲属对一审法院对该案件的性质认定提出异议。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复核。在一审庭审中,康冲壬的辩护律师提出康冲壬的行为构成假想防卫,应考虑对其轻判。

  法院审理认为,康冲壬作为一名成年人,其显然知道持刀捅人会造成被捅人伤亡后果的发生,但是,康冲壬却在被害人没有采取任何实际危害行为的情况下持刀伤害被害人,在其主观上、行为上均不存在任何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故意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却非常明显。

  2005年11月3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康冲壬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类经济损失共计15.51万元。

  一审判决后,康冲壬没有上诉,但是,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死刑复核程序对该案件复核期间,其亲属提出异议,认为康冲壬的行为“构成假想防卫,对其应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目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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