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居然之家被判赔偿4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2:04 京华时报

  董事长司机开专车撞死人

  本报讯(记者邹桂)北京居然之家董事长的专职司机周志勇,驾驶董事长专车在京承公路未开通段撞死人。记者昨天获悉,二中院终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周志勇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判决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死者家属40万余元,周志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5年8月5日晚上11时许,周志勇驾驶着公司董事长的专车“沃尔沃”,开到朝阳京承高速路进京方向望和桥北高杆灯处尚未开通的道路上,从躺在该处的刘某身上轧过,致刘某死亡。事发后,周志勇看到媒体报道到公安机关自首。

  一审法院判处周志勇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赔偿死者家属40万余元,居然之家对其中8万余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后,死者家属认为周志勇作为居然之家的专职司机,出车是职务行为,居然之家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遂上诉至二中院。

  二中院认为,证据显示,不能排除周志勇案发时正在执行职务的可能,因此,雇用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