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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加大人体器官移植监管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2:04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赵桂华 张加汲)目前我省在少数三级甲等医院中进行人体器官移植工作。昨日记者获悉,我省开始准备进行器官移植专业科目登记工作。

  卫生部日前组织制定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并将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提出,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医疗机构临床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捐赠者有权在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
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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