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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被2次辞退劳教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2:14 东南快报

  举报检举违法犯罪行为,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是举报之后,如何能够有效地保护举报人,免遭被举报者的打击报复,这就需要一整套的举报人保护制度。

  李文娟,她原来是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的一名公务员,在负责税收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她发现鞍山市国税局存在人为地少征国家巨额税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犹豫了五个月之后,李文娟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从此,她的命运开始遭遇到一系列她从来都没
有想到过的变化。

  

实名举报被2次辞退劳教1年

  李文娟今年43岁,大学文化程度,1983年进入鞍山市国税局工作。2000年她开始在鞍山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计会科工作,负责税收款项的账目登记。在工作过程中,李文娟认为她发现了税务局内部存在一些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行为。

  举报

  李文娟于2002年6月向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单位举报了鞍山市国税局存在的五项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鞍山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在2001年12月为5家企业非法减免增值税9762万元,非法减免所得税19298万元,两项合计29060万元。

  二是违规办理企业所得税退税588万元。

  三是扩大征收管理范围,代鞍山市政府收取价调基金。

  四是更改税收预算级次,将市级改为区级,从区财政取得税款收入5%的提成。

  五是设真假两套提成账,以获取更多的款项。

  回音

  2003年10月14日,依照中纪委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核查组认为李文娟所举报的五项问题有两项属实:

  一是违规办理企业所得税退税,要求辽宁省国税局或鞍山市国税局责令纠正。

  二是改变税收预算级次,建议再细查。

  其他三项问题所反映的部分事实存在,但问题的性质与举报信反映的不同,因此该三项问题经核查不存在。

  记者:如果再让你看到这一切,你是举报还是不举报?

  李文娟:我不会举报了,因为举报以后,在保护举报人这方面的措施实施和被打击报复认定方面,国家在实际操作当中很难,甚至说告状无门。

  记者:就是说作为举报人,你得不到相应的保护,是这个意思吗?

  李文娟:对。

  记者:那么在你做出举报这个举动之前,这些事情你都不知道吗?

  李文娟:我不知道。

  记者:如果不举报的话,后果会是什么样的?

  李文娟:如果不举报,这种现象可能就永远地被掩盖下去了,一个月人为调节税流失就达到了几千万元。

  我当时觉得能够解决问题

  记者:你觉得你发现的问题并且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吗?

  李文娟:我当时是觉得能够解决,我觉得我提出来了,国家在这方面肯定要采取一些措施,我想是能改变的。

  虽然有了举报的想法,但是李文娟前后还是犹豫了5个多月。

  记者:当时你就没有犹豫过吗?

  李文娟:我一直在考虑如果我被打击报复,我个人将会什么样一个后果,又考虑如果我不举报这种现象将永远地被掩盖下去。

  记者:但是举报的后果你知道吗?

  李文娟:我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记者:家里人知道吗?

  李文娟:不知道,我说我上北京去玩儿去。

  记者:你为什么当时选择实名举报而不是匿名举报?

  李文娟:因为我了解国家在处理匿名举报信的时候基本上是不予处理的,同时我还有其他的问题想向他们反映。另外,如果匿名的话,人家迫害你你就得不到保护。

  记者:那也就是说在你决定实名去举报之前,这些问题你都已经想得很清楚了。

  李文娟:我当时根本没有想到会达到这种程度,我比较相信我们的纪检领导。

  就在李文娟举报的10多天以后,2002年6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派出的核查组到达鞍山市,开始对鞍山市国税局进行调查。但是与此同时,李文娟的生活也开始发生了变化。

  李文娟:我们单位开始就非正常地监督我。

  记者:这是什么意思?

  李文娟:就是6月10号开始,连上厕所都要请假,我不请假就给我扣钱。我们单位的同志谁也不敢跟我说话,害怕受牵连。

  记者:在这种时候你仍然相信往上反映问题能解决吗?

  李文娟:我相信。

  2002年8月15日,也就是李文娟举报之后的两个多月,她被调离鞍山市国税局中央省直属企业分局,调到了铁东分局。2003年春节过后,李文娟又进行了第二次实名举报。

  记者:调动的意义是什么呢?

  李文娟:不让我在那儿待了,告诉我要是不去就辞退我。

  记者:到铁东分局干什么?

  李文娟:做监察室纪检。但实际上就是在那儿坐着,没有什么具体的工作。

  记者:你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去举报。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李文娟:我当时真的没想那么多,我就是想反映问题,我想肯定会得到解决的。

  第二次举报之后的结果是李文娟没有想到的,2003年6月16日,鞍山市国税局以旷工为理由正式辞退了李文娟。

  李文娟:我们领导把我从铁东分局调回中直分局。

  记者:这个结果是你预料到的吗?

  李文娟:不是,我没有想到信最终还转到被举报人的手中。

  记者:你会怎么应对呢?

  李文娟:我说我不能服从这个调动,我说你们打击报复我,我也不能配合你们自查。

  找不到一个部门能够保护我

  在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中,规定了对检举人应当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打击报复检举人及其家属。

  记者:当你作为一个举报人,你觉得通过这几年你的做法,有地方可以去找吗?有人可以去找吗?

  李文娟:没有,我当时被人跟踪的时候我没有办法,我就得变换着居住地点到亲朋好友家去住,而且找不到一个部门能够保护我。给公安局写过信,但没有回音。

  2004年2月,李文娟终于恢复了工作,并到鞍山市国税局铁东分局上班。但是到了2004年9月3日,鞍山市公安局的三名警察突然来到鞍山市国税局铁东分局,向李文娟出示了传唤通知书。据李文娟回忆当时传唤她并没有告诉她传唤的原因。

  李文娟:没说什么,就是传唤我到公安局,然后把我拉到市公安局的刑警大队了,让我交代什么诽谤的事,我也不知道诽谤的事,我也没诽谤过任何人,他们也没有我诽谤的证据,大约快到12个小时的时候让我签字,在那个刑事拘留票上让我签字,那上面写着涉嫌什么诽谤。

  记者:那你怎么办呢?

  李文娟:不签,因为我没有诽谤嘛。不过,他说你不签也照样给你送去看守所。我一想到那段日子,我就觉得生不如死。那种感觉,太恐惧、太害怕了,那才叫熬煎,你知道就像把你当成一个饼搁那锅上烙一样,就那种感觉。

  记者:这个拘留证当时是谁签发的?

  李文娟:当时是由鞍山市的副市长、鞍山市公安局局长亲自签发了对我刑事拘留的拘留证。9月6日他们以案情复杂,需要异地侦查为理由延长拘留期限为4天。9月9日又以我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延长拘留23天。

  记者:当时你坚持还是放弃?

  李文娟:那个时候我就不想举报的问题了,只想着澄清这个事实出去。

  2003年10月3日,李文娟的刑事拘留被解除,但是却被转为劳动教养,而对李文娟犯罪事实的认定却并不是原来的诽谤罪,而是举报上诉扰乱罪。就这样,李文娟被押送至沈阳市马三家的辽宁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

  记者:这一年怎么过的?

  李文娟:这一年呢,第一个问题是忍受不了这种日子,就是想马上出去;第二个是想出去伸冤,我都几次想死,但是在那里面死不成,就是人痛苦到了连死都办不到的时候,那你说那是什么样的痛苦。

  记者: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吗?

  李文娟:这种选择我倒是没后悔,但是我觉得我没有能力去挽回,做这种的事我没有能力。

  记者:这一年里面你想得最多的是什么问题?

  李文娟:我想得最多的就是马上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尽快获得自由。

  记者:当时由拘留变成劳教的时候他们告诉你什么原因了吗?他们有没有提供什么证据?

  李文娟:他们没有找我询问,更没有找我核实,也没有质证,举报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上访也是国家允许的,他们说我举报,给我定的罪名是举报上访扰乱罪,我没有到任何部门去扰乱秩序,这种扰乱也不存在。

  恐怕我这一生也没能力解决

  2005年7月18日,李文娟的劳动教养终于结束,但是她起诉鞍山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判决仍然没有下达。为了早日获得判决,李文娟的家人曾经到全国人大等单位几次上访。终于在2005年10月27日,沈阳市于洪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文娟胜诉,撤销对她的劳动教养决定。

  李文娟:我当时是非常高兴,我想真是邪不压正,他们权力再大也见不了阳光。

  记者:但你付出的你不觉得太多了吗?

  李文娟:我觉得是太多了,出乎我的意料。

  记者:那你能够感受到周围的人对你这种做法,他们怎么评价?

  李文娟:他们只是觉得太傻了,太不值了。

  记者:所有的人吗?谁都这么认为吗?

  李文娟:我认识的大部分人都是这样认为的,我哥哥埋怨我,你看你,40多岁的人了,怎么这么傻呢,妈差点死在你的手里,我妈当时听说我被抓进去以后,马上就送医院抢救了,但是她还算命大,活过来了,就这样我母亲每次看到我就拉着我的手哭。我儿子呢,变得不爱说话了,性格变得特别孤独。

  这件事我确实对不起我这个家庭,但是我见到那种事,我还不能不管,就我这种性格。但是我不会像以前那么做了,你能力太小了,想扭转这个局面也扭转不了。

  记者:当你具备什么能力的时候,你觉得这个问题可以解决?

  李文娟:恐怕我这一生也不会具备那种能力。

  记者:你描述一下当一个人具备什么能力的时候可以向上反映这个问题并且可以得到解决?

  李文娟:就是说他有一定的权力吧,有一定的关系。

  记者: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你觉得你作为一个举报人你希望得到什么样的保护?

  李文娟:首先是人身安全方面的保护,第二,我原来有的工作也不能因此被辞退,家庭各个方面因此都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吧。

据央视《新闻调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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