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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选择,我不会举报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2:43 现代快报

  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因实名举报当地国税局存在人为减免和少收企业巨额增值税的现象,两度被拘留,最后以“举报上访扰乱罪”送劳动教养。李文娟的举报,没受到任何部门的保护,反而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灾难。

  【事件】

  举报国税局违法违规

  李文娟今年43岁,大学文化程度,1983年进入鞍山市国税局工作。2000年她开始在鞍山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工作,负责税收款项的账目登记。在工作过程中,李文娟认为她发现了税务局内部存在一些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行为,于是她利用工作机会复印了企业增值税申报表等账目证据,带着这些证据,李文娟于2002年6月向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单位举报了鞍山市国税局存在的五项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鞍山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在2001年12月为5家企业非法减免增值税9762万元,非法减免所得税19298万元,两项合计29060万元。

  二是违规办理企业所得税退税588万元。

  三是扩大征收管理范围,代鞍山市政府收取价调基金。

  四是更改税收预算级次,将市级改为区级,从区财政取得税款收入5%的提成。

  五是设真假两套提成账,以获取更多的款项。

  【举报】

  前后犹豫了5个多月

  李文娟:我举报不是因为对生活不满意,我看到市场上那些卖菜的下岗工人和农民,他们被收税的人从这头追到那头,就是因为穷,为了逃避那一元的税款;而同时我们单位一个月人为调节增值税就达到了几千万,这两种现象反差太大了,我觉得气愤,我觉得必须得管。

  虽然有了举报的想法,但是李文娟前后还是犹豫了5个多月。

  记者:举报的后果你知道吗?

  李文娟:我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我只是想到单位领导会在工作当中刁难我。

  记者:对于一个已经拥有幸福家庭的人,稳定生活的人来说,这还不够多吗?

  李文娟:我最后考虑,如果大伙都这么想着自己不举报,年复一年,损失也无法弥补。曾经有个人要和我一起去举报,但是后来他放弃了,这个事情总得有人去做。

  2002年6月,李文娟带着举报信和相关的账目证据赶到北京,向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单位递交了举报信。李文娟留下了真实姓名,还附上了身份证的复印件。

  记者:你为什么选择实名举报而不是匿名举报?

  李文娟:我想对这个举报负责,同时还有其他的问题想反映。

  另外,李文娟也担心举报的事情万一泄露被打击报复,用实名还有可能得到相关部门的保护。

  国企税收问题查起来很难

  李文娟的举报信中,提供了鞍山市五家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涉及金额最大的一家企业是鞍钢集团新钢铁责任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在2001年12月同一日出现了两份增值税申报表,表中纳税的数字却不相同。

  刘桓(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教授):两份数字不一样,必有一个真一个假,就是说本来应缴2.4亿,现在填成2.2亿,可以基本判定这是欠库或是压库行为。按税法规定,纳税人一个纳税期之内产生多少经济行为,就应该纳多少税,既不允许多缴,即多征,也不允许少缴。但如果说该征的不征或者是授意或暗示他不缴,这个行为就构成了欠库、压库。

  刘桓:我坦诚地告诉大家,这样一个调查阻力会很大,换句话说,我们上级部门对这样一个事情的重视程度和查处的力度有多大,这是问题的核心和关键。

  两度遭辞又被拘留劳教

  2002年6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派出核查组对鞍山市国税局进行调查。与此同时,李文娟的生活也发生了变化。2002年8月15日,李文娟被调到了铁东分局。

  这个调动在李文娟看来是对她的一种打击报复,2003年春节过后,李文娟又进行了第二次实名举报。

  2003年6月16日,鞍山市国税局以旷工为理由正式辞退了李文娟。李文娟随即又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她的一切遭遇,她给公安局写过信,但没有回音。

  2003年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核查组向李文娟宣读了《关于举报鞍山市国税局中直省直企业分局涉税违法问题的核查报告》,认为李文娟所举报的五项问题有两项属实,其他三项问题经核查不存在。

  李文娟认为核查结论是鞍山国税局大规模毁证造假的产物,所以不成立。

  另外在核查结论中,国家税务总局还特别要求重新安排李文娟的工作。

  2004年2月,李文娟终于恢复了工作,但2004年9月3日,她突然被押进了看守所。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拘留理由是李文娟在人民网上发表文章,捏造事实,败坏市国税局有关领导的名誉。之后又延长拘留27天。

  2004年10月3日,李文娟的刑事拘留被解除,转为劳动教养,因为她“多次无理上访,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李文娟向沈阳市于洪区法院提起了上诉。于洪区法院于2004年12月10日一审开庭,但迟迟没宣判。其间,李文娟被鞍山市国税局第二次以旷工为理由辞退。

  2005年7月18日,李文娟的劳动教养结束,经其家人几次到全国人大等单位上访,终于在10月27日,于洪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撤销对她的劳动教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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