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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翻越护栏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2:44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宁公宣公治记者田雪亭)3月26日晚,当CBA季后赛(江苏南钢同曦对新疆广汇)的比赛刚刚结束时,一球迷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冲进内场,当即被安保人员带离,后被警方予以治安警告的处罚。据悉,这是自《治安管理处罚法》3月1日实施后,南京市因扰乱球场秩序被处罚的首个球迷。

  3月26日晚上,CBA季后赛江苏南钢同曦对新疆广汇的比赛在江苏主场———南京奥
体中心进行。当比赛结束的哨音吹响后,球迷们欢声雷动,全场的气氛达到了最高潮,很多人拥到了场边的护栏处,想一睹心中球星的风采。就在此时,发生了不和谐的一幕:一名身材矮小、穿着宽大休闲外套的男青年突然从护栏处以极快的速度翻进内场,因为兴奋,男青年脸色发红。进入内场后,男青年手拿相机,对着南钢球员就是一阵猛拍。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很快发现了该男青年,并立即把他带到场边。

  据悉,该男青年名叫魏丰(化名),25岁,河南在宁务工人员,现住在大厂。当天晚上6点多钟,魏丰乘坐南钢俱乐部成员自发组织包租的豪华大巴来到奥体中心体育馆,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看完了整场比赛。当见到自己追捧的南钢队终于顺利晋级,魏丰再也按捺不住胜利的喜悦,一时间头脑发热,竟无视现场执勤工作人员的存在,擅自从观众席16区翻越隔离护栏,强行进入比赛内场。

  鉴于魏丰的行为没有对比赛秩序造成太大干扰,情节轻微,建邺公安分局奥体中心派出所依照最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了治安警告的处罚。

  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大队长俞斌介绍说,眼下进入了各种比赛和大型演出活动的旺季,提醒市民在现场观看比赛或演出时,要当文明观众,文明观看赛事,不得有任何过激行为干扰现场秩序。同时,警方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大管理力度,一旦发现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或是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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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法》刚实施,南京出现首例状告公证处

  一份遗嘱公证一起家庭纷争

  因对一起公证持有异议,一市民将他的奶奶和南京市公证处一起告上了法院,昨天,南京玄武区法院受理了此案。据了解,这是自3月1日《公证法》正式实施后,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状告公证处案件。

  从行政案件变成民事案件

  被诉上法院的陈奶奶今年已经80多岁,原告则是她的一个孙子李某。导致亲人要到法庭相见的是,去年9月陈奶奶和她的8个子女在南京市公证处做的一份公证。该公证称,陈奶奶的老伴生前没有立遗嘱,他去世后8个子女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房产由陈奶奶一人继承。孙子李某在诉状中称,爷爷在几年前就对这套房产以遗嘱的形式进行了处分,而该遗嘱也进行了公证,因此这第二份公证审查不严,应予撤销。

  “按照法律规定,这个案件将移交法院的民一庭处理。”玄武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高炜说,“《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所以现在公民与公证处之间,是民事关系了。”

  新法律带来新空白

  案件刚刚受理,新案件有可能涉及《公证法》的现实情况又让法官犯难了。一位资深行政法专家说:“老百姓把公证处告到法院来,大多是要求撤销公证书,但现在法院是否有权撤销公证书,这是个问题。”过去作为行政案件,法院对公证处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审查,可以判决是否撤销公证书。但现在作为民事案件,法院似乎遇到了障碍。

  《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按照这个第36条,以及《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解释,公证书应当是一个证据,法院是不能随便撤销的。打个比方,如果一个公民因为一份公证书而遭受利益侵害,引发了一场其他类型的官司,那么法院可以在审理中对该公证书是否采信作出认定,而公民单独只要求撤销公证书,好像还没有法律支持。”除此之外,《公证法》一些规定的出台,还扯出了诸多公证方面的法律空白,而据了解,面对新法带来的空白,法律界尚未给出一个定论。有法院人士表示,目前法院内部正在抓紧时间进行研究。快报记者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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